唐绍欣副教授与李然忠:读陈钊、陆铭《中国所有制结构调整的理论和实证分析》

  • 发布时间:2003年11月20日浏览次数:

 不断地提问才是永恒的方法

-----读陈钊、陆铭《中国所有制结构调整的理论和实证分析》
 
唐绍欣[1]   李然忠[2]
 
怎样才算是主流的经济学著作?如何把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恰适地运用到中国现实经济的研究中去?近日由山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所有制结构调整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代表性著作。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这是70年代出生的新生代经济学人的著作,对本书的研读可以使我们对受过专业现代经济学训练的新生代经济学人的研究进路和思考模式有更深入的了解。
本书的作者是陈钊、陆铭博士,作为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和经济学院的青年才俊,现代经济学研究的后起之秀,两人曾分别师从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张军教授和袁志刚教授,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
正如作者所称,这本书是两人在过去五年多的时间里合作开展的对双轨制和双轨制并轨研究的一个总结,其中的内容大多数都曾在《经济研究》、《经济科学》、《世界经济文汇》等杂志上发表过,他们将其系统化并整理成书出。从此,他们对中国经济问题的关注将逐渐转移到“后双轨制”时代。
全书是以双轨制及双轨制并轨概念及含义的提问为切入点的。我们知道,现代经济学并非发源于中国,但中国的改革历程却与马歇尔渐进制度变迁的观点相吻合。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走的正是渐进主义道路,这与前苏联的“休克疗法”是截然不同的,中国的改革被林毅夫等人定义为“增量改革”或“体制外改革”。借用价格改革中的双轨制模型,樊刚(1994)将传统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并存的“两部门结构”称为“双轨体制”。陈钊、陆铭引用樊刚对“双轨制”定义的界定,并指出作为过渡形态的双轨制属于过渡经济学的范畴。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中国的以渐进方式进行着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是成功的,作者指出了经济学理论应该进一步研究作为过渡形态的双轨制如何实现并轨的问题。许多文献中的“双轨制”意指价格双轨制,在作者看来,价格双轨制往往是以体制双轨制为基本背景的,体制双轨制也可以说是双轨制过渡的本质。这也是以往的学者所没有清楚指明的地方。
在澄清了双轨制的概念之后,作者试图通过考察双轨制及并轨的逻辑来寻找一些富有现实意义与一般理论意义的结论。在双轨制本身的帕累托有效性得以理论证明后,他们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疑问,如:实践中具有帕累托改进性质的改革是如何被实施的?是否这种改革是一步到位的?帕累托改进性质的局部改革在减小改革阻力时,是否对国有企业的效率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如果这样,那我们应当如何理解转型中的所有制结构调整?作者指出了全书的内容是围绕着上述一系列问题从各个角度给出了全面的回答,这样就能方便读者对全书内容有个初步的预期的认识,对问题答案的求知欲会增加读者继续研读的吸引力,可以说在写作手法上作者也是别具匠心的。
中国的许多作者对双轨制的效率特征给予了较多关注。袁志刚(1994)在Byrd的分析框架内考察了当生产要素的计划制约不能被突破时双轨制经济的效率特征。林毅夫(1994)等人论述了增量改革所具有的帕累托改进的特点,刘遵义(1997)证明了只要初始的计划配额是可行的并且政府能保证计划指标的有效实施,则放任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双轨体制就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刘遵义等人所研究的“完全市场自由化”的价格双轨制是对中国式改革的抽象。陈钊、陆铭指出,如果进一步分析某项局部改革过程就会对中国双轨制改革逻辑有更深刻的认识,虽然在事后可从理论上证明改革的帕累托改进性质,但改革的实施过程走到“完全市场自由化”并不是一步完成的,而是有很多中间步骤。作者通过我国对住房制度的改革例子对此给予了说明,并得出一个结论:制度的变迁往往是渐进的,在实践操作中即便是具有帕累托改进性质的制度变迁也可能有一个被逐渐接受的过程。更为重要的是,不同的局部改革之间是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刘遵义等人对双轨制效率特征的说明并没涉及到最终计划配额的取消,即价格双轨制的并轨过程,作者创新性地提出,在中国的转型实践中,双轨体制下的计划配额通常也是以渐进的方式才被最终取消的。他们通过对住房制度改革分析了体制并轨中的补贴行为,指出不论是按面积标准折算还是以工资比例确定住房补贴量,都是对原有实物福利一种近乎等量的“货币化”,这就为双轨制取消计划指标实现并轨过程中的帕累托改进性质找到了来自实践的证据。这是对刘遵义等人研究的一个补充,而且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中的这种补贴量的确定也为解决袁志刚(1994,第226页)、刘遵义等人(Lau,Qian and Roland,1997;2000)所提出的由于信息不充分而给补贴造成的困难提供了一个来自现实的例证。
    陈钊、陆铭看到了双轨体制下及其并轨中的效率特征并不是经济转型中唯一值得关注的问题,体制双轨不足以保证过渡经济的增长,经济转型中可能出现的产出下滑以及与社会稳定相关的失业率的上升恰恰是政府极其关注的问题。作者指出,在对双轨制效率特征的分析之外,“体制外改革”的理论还存在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陈钊(1998)以消费品的价格双轨制为例证明,虽然在将原有的计划权力“货币化”的同时放开市场的自由交易是一种帕累托改进,但消费者被赋予更多的自由选择权力却可能导致局部消费品市场上的需求下滑。陆铭(1999)认为,改革可能隐含的另一个危险是,由于收入分配差距在市场力量作用下有所扩大,这也可能导致总体的需求水平有所萎缩。因此,中国的双轨制改革必须寻求某种方式来避免由需求下降所导致的产出下滑。在张军等人对中国与前苏联改革后不同产出绩效的解释中,作者看到,计划产出随时间消减的速度以及国有部门受补贴程度的不同成为区分不同改革方案的主要指标。而且还看到了转型过程中效率与稳定之间的一种权衡。计划产出的存在以及对国有部门的持续补贴不利于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正如张军等人所证明的那样,上述两方面因素恰恰又避免了转型中社会总产出的骤然下降,有利于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和改革的成功完成。陈钊、陆铭意识到在我们的双轨体制中,这种效率与稳定目标之间的权衡是普遍存在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转型中的二元就业体制,改革前由于政府以实现表面的充分就业为目标,大量失业被隐藏在国企内部。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在转型中政府不允许国企任意解雇隐性失业人员,而是通过下岗分流等途径逐步消化国企内的隐性失业。由于非国有部门实行了就业体制的市场化,在转型过程中就形成了就业的双轨体制(或二元就业体制),并对国有企业的效率造成不利影响。陈钊、陆铭还指出,双轨体制的过渡模式在效率与稳定间的权衡还体现在不同局部改革的相互联系上,这是目前理论上较少受到关注的方面。陈钊、陆铭仍旧举了住房市场并轨的案例来阐释这一问题,认为双轨体制及并轨中的效率与稳定之间的权衡普遍存在于局部改革的各个领域,但对转型中的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从这个角度看,可以对转型中的所有制结构变迁及非国有部门增长对于国有企业的意义有了更新的认识。尤为重要的是,能够以动态的理论来研究兼顾效率与稳定的最优转型路径及其对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含义。
陈钊、陆铭看到的问题是:所有制结构调整过程与经济的渐进式转轨有何联系,调整将如何继续,是否存在一个内生的所有制结构均衡,均衡水平是如何决定的?通过对转型中政府在效率与稳定目标之间的权衡的分析,他们指出,为了保证经济转型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政府控制在转型过程中必然存在,而这种控制的实施对象自然就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低效率至少部分的是转型得以平稳进行的一种必然付出的代价。由我国银行近年的连续降息和金融领域出现的不良贷款等事实,他们还发现,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优先已经成为转型期间国有企业预算约束软化的一个重要成因。他们指出,就业等方面的双轨体制必然伴随金融市场的二元体制,一旦国有企业不必为实现政府的稳定目标而损失企业目标自身的效率,那么金融领域的市场化并轨就能实现。从动态的视角来看,随着转型的不断深入,政府应当能够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更多地兼顾效率目标,放松对国有企业的管制,使国有部门的效率随转型的深入得以提高。陈钊、陆铭遵循国外经济学研究的主流方法以国有企业的隐性失业排放为例进一步阐明这一观点。他们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裁员行为首先应当是政府放松管制而不是产权改革的结果。随着政府对国有企业就业管制的放松,企业内的隐性失业人员正在被通过各种渠道加以分流排放。隐性失业数量的减少使国有部门的效率得以提高,这就意味着转型中的所有制结构调整过程很可能存在着一个内生的所有制结构均衡水平,而不是象樊纲所说的那样表现为国有部门份额萎缩直至零。他们认为:虽然表面上非国有部门的发展降低了国有部门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但事实上正是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壮大为转型中的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使得政府能更多地兼顾效率目标,放松对国企的各种管制。他们认为,转型中非国有部门的扩张对国有部门不是简单的一种竞争关系,而是对国有企业最终提高效率,实现所有制结构的均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二元就业体制并轨中的企业改革研究中,陈钊、陆铭引入了效率工资机制和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就业管制来探讨相关政策对国有企业效率的影响。并借用了Shapiro和Stiglitz(1984)的比较静态效率模型对我国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效率作了分析(袁志刚,陆铭,1998a)。他们还谈到在转型过程中可能还存在着由于失业逐渐成为一种“纪律约束机制”(Shapiro and Stiglitz,1984)而对社会劳动生产率产生的正面效应,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在理论上已经获得了一些进展,所缺乏的是相关的实证分析。与俄罗斯等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在转型中的经济重构并不是建立在产权改革基础之上,而是政府放松对国有企业管制的结果。陈钊、陆铭研究了我国在这一机制下的转型速度,企业重构及其对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含义。他们发现:当政府兼顾产出增长和社会稳定两个目标时,最优的转型路径是渐进式的,其中的企业重构表现为依靠就业创造逐渐吸纳国有企业的隐性失业,而且经济增长是决定企业重构速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成功的渐进式转型中,国有企业的效率得以提高,同时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也将收敛于某个内生的均衡水平。陈钊、陆铭所构建的不考虑所有制本身效率差异的非产权改革主导的最优转型路径模型构成了对过渡经济学最优转型路径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能够将产权改革的作用也考虑在内,将会使模型更加完善。
陈钊、陆铭在书中将研究的重点转向双轨制时期的国有企业效率,以及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双轨制的并轨。他们关注的是转型中的成功条件,以及成功的经济转型过程中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是否存在某种可以预测的变动模式。在书中他们首先指出,价格双轨制的并轨本身就是体制并轨的一个环节,价格双轨制的并轨率先获得了成功。双轨体制的并轨意味着在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上的资源将基本上以价格机制为配置方式,部分的存在着一些行政性的政府管制。他们认为,政府应当对在改革过程中的受损者给予适量的补贴,补贴就意味着政府需要强大的财力,而雄厚财力的保证则是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高速的经济增长并不只是改革成功的结果,而是改革成功的必需条件,经济增长的速度决定了我们是否可以成功地化解改革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以及我们可以以多快的速度完成双轨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过渡。他们在对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含义的解释中,指出要求国有企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同时做出贡献在经济学理论中是难以兼顾的两个目标。他们认为在每一项改革措施的推行过程中,根据理论模型计算改革给相关行为人带来的损失是重要的,由此进行的补贴是使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
陈钊、陆铭在书末提出了今后的许多研究方向。他们指出,经济转型过程中经济行为人的行为模式本身就是值得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为过渡经济学探求“微观基础”的努力方向。他们提出了一系列新颖的问题,如:转型经济中资本市场不完善对企业治理结构有何影响?在企业的治理结构演变过程中,内部人控制的方式是否是更有效率的转型方式?当市场经济体制得以确立时,企业是否会演变成为具有不同于西方模式的企业---比如在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上?如何将中国经济问题的研究进一步融入现代经济学研究的传统,如何将可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和目前正在成为主流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演进博弈论)共同运用于对转型的研究,都是他们试图贯彻的研究方向。在研究方法上,他们认为制度变迁的方法,特别是使用了演进博弈论方法的制度变迁理论是过渡经济学在体制改革研究中极为重要的方法。陈钊、陆铭认为,在过渡经济学研究中,采用什么方法取决于提出的问题是什么,如果说研究方法的确有主流和非主流之分的话,则比运用主流方法更重要的是,过渡经济学研究应该注意提出一些有益于推动经济学理论发展的问题。事实上,只有不断的提问才是永恒的方法。
 
 
 
参考文献:略,请参见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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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专注于制度经济学和企业理论研究。
[2]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专注于规制经济学和传媒经济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