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关于2004年硕士生招生报名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3年10月20日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市高招办的规定,凡在上海市各报考点参加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现就报考我校考生的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的考生范围

1.在复旦大学报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生、单考生(含宁波教学点及安徽省计委组织推荐的单考生);

2.MBA联考生(含深圳教学点的MBA联考生);

3.复旦大学推荐的免试硕士生(包括本校接收和推荐给外单位并被接收者)。

二、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及网址

1.时间安排:2003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若在上述时间内尚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上午9:00至下午4:30)上网补报。

2.网址:http://www.shmeea.com.cn

三、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项

凡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及15日上午来我校研究生院(邯郸路220号校本部8号楼)进行资格审查、交付报考费和拍摄数码照片。

另外,为方便MBA复习班学员,将安排专场为MBA考生办理资格审查等手续,时间为2003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晚上6:00—8:00,地点同上。

(一)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网上报名材料(由考生本人下载打印并校对签名);

2.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文凭)原件;

3.凡我校推荐、并被外单位接收的免试生,须携带外单位接收函。

(二)报考费和拍照费收费标准

(1)统考生和法律硕士报考费:128元/人;

(2)推荐免试硕士生报考费:78元/人;

(3)MBA联考生和单考生报考费:300元/人;

(4)拍照费:20元/人(推荐免试硕士生也要拍照)。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凡在外省市报考点报名和考试的统考生和法律硕士联考生,请关注当地高招办或所在高校有关硕士生招生报名事项的通知,并就近咨询有关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等事宜。

2.凡我校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必须按照当地高招办或所在高校的要求就近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加盖当地省市高招办公章的《报考200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填写后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凡我校接收的直接攻博生,一律参加我校2004年博士生招生报名,其报

名时间及报名办法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