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统计研讨会 · 专题一: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浏览次数:

2017年11月17日下午,中国政府统计研讨会之专题一“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805室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CCES)和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CDC)联合举办,这是继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及北京大学后,第四次在高校举办中国政府统计研讨会,国家统计局和有关部门专家分十个专题详细介绍了中国政府统计,具体包括: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口普查与人口抽样调查、价格调查、住户调查、经济普查、金融统计、海关统计和国际收支统计。

研讨会第一个专题“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由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主任许宪春教授主讲,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钊教授担任主持,会议吸引了众多来自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大数据研究院、第一财经研究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师生参加。

会议开始,陈钊教授指出,当前中国问题研究常常会遇到对数据的认识和把握不够的瓶颈,并对许教授的到来及其努力促成本次研讨会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感谢。

许教授首先阐述了举办本次中国政府统计研讨会的三个目的。一是加强学者与政府统计实际工作者的沟通和交流,促进政府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推动一些具有原创性和国际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出现;二是加强政府统计教育工作者和政府统计实际工作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以利于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统计人才;三是给学者们提供一个提问建言献策的渠道,推动政府统计的改革和发展。随后,许教授介绍了本次研讨会各个专题的主讲嘉宾,他们都是相应领域最好的专家,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主讲者与参会学者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

关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的基本概念,许教授表示,虽然看似简单,却很容易出现理解上的偏差。他提出几个问题:中国GDP都是在中国领土范围内产生的吗?消费和投资创造GDP吗?海洋中自然生长的鱼类和人工养殖的鱼类,它们的生长对于GDP核算有什么不同? 许教授阐明,目前中国GDP核算执行的是联合国发布的国际标准,按照该标准,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它阐明了界定GDP的两个关键词,常住单位和生产活动。许教授进而举例回答了上述三个问题。对第一个问题,许教授举例说,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轮船可以在国际水域上行驶,只要是中国的常住单位,它创造的增加值就属于中国的GDP,外国运输公司的轮船也可以在中国海域上行驶,只要不是中国的常住单位,它创造的增加值就不属于中国的GDP。所以GDP是界定在常住单位基础上的,不是界定在领土范围基础上的。对第二个问题,许教授指出,消费和投资对GDP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但是消费和投资本身并不创造GDP,只有生产创造GDP。比如中国购买美国的波音飞机,购买欧洲的空客。它既是中国的投资,也是中国的进口,在支出法GDP中,相应的投资和进口其实是相互抵消了,并不增加中国的GDP。再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经济增长速度拼命抓投资,但是投资中的一部分,比如购自国外和其他地区的机器设备,实际上是拉动了国外的或其他地区的GDP,并没有增加本地区的GDP。对第三个问题,许教授指出,海洋中鱼类的自然生长不是生产活动,所以它对GDP没有影响。但是如果是人工养殖的鱼类的生长就是生产活动的成果了,就需要计入GDP。

许教授从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包括:1.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建立和发展;2.促进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发展的重大统计改革;3.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基本方法;4.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基本分类;5.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核算的主要方法。6.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使用核算的主要方法。

其中,许教授重点介绍了本世纪以来中国政府统计推出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最具代表性的是经济普查制度的建立,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服务业统计制度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这些改革对于中国GDP核算的发展,包括GDP的核算范围、基本分类、资料来源和核算方法的改进和完善,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比如通过经济普查提高了基础数据质量;利用经济普查的机会改革了核算方法,为常规年度GDP核算方法建立了基础;同时为了保持GDP数据的可比性,以普查年度GDP数据为基准,对以往年度的GDP数据进行修订,使得GDP历史数据更加合理。再如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的建立不仅使得各专业统计中的企业调查表的指标设置、定义、口径范围和分类基本上实现一致,也大大减轻了基层政府统计部门的工作负担,同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中间环节对数据的干预,提高了数据质量。准确了解这些重大统计改革,对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府统计数据具有很大的帮助。

此外,许教授强调,关于政府统计数据有三个方面必须了解:第一要了解统计调查范围,统计调查方法和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比如,通过不同的统计调查方法获得的统计数据具有不同的特点。例如,抽样调查往往是针对某些领域、某些指标设计的统计调查,对其他领域和其他指标可能不具有代表性,举例来讲,2015年7月开始的劳动力调查是以全国为总体,以省(区、市)为次总体设计的,对国家具有代表性,对省(区、市)具有较好的代表性,但是对于地市级代表性不够。第二要了解统计指标的定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及其历史变迁。第三要了解统计指标的适用范围。每一项统计指标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比如住户调查中有个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国民经济核算中也有个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如果要反映人均收入水平和收入差距应该使用前者,如果要考察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则应选择后者。又比如在研究投资时,存在两个指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服务于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反映相应的投资规模及其详细结构情况。而国际标准的投资概念在我国指的是支出法GDP中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因此如果要研究需求结构,研究投资需求在最终需求中所占比重情况,需要使用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二者在口径范围、资料来源和数据表现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了这些区别,数据使用者会更有把握,避免造成偏误。

在提问讨论环节中,与会学者结合自身平时在研究中遇到的疑问积极向许教授提问。有参会者指出,我国1978年之前只统计了国民收入,那么现在统计年鉴里面看到的1978年以前的GDP,是通过什么方法推算出来的?许教授回答,我国从1985年开始核算GDP,1985年以前年度的GDP数据是通过对相应年度的国民收入数据进行调整和补充得到的。调整和补充的基本方法是,首先从原来的五大物质生产部门净产值的中减掉非物质服务的消耗,再加上固定资产折旧,从净产值调整为增加值。然后,除商业、交通运输之外的其他服务业单独计算增加值,再加到五大物质生产部门的增加值中,就得到了GDP。还有参会者表示,现在有些指标国家统计局没有发布,很多学者进行了一些测算,他们做了很多工作,对此,国家统计局对于学者们的做法有没有个说法,这些测算可不可信?许教授指出,国家统计局没有发布的统计指标,学者们做些估算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在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等方面做得很准确、慎重,以免出现错误。针对广大年轻学者最为困惑的问题,许教授进行了详细耐心又十分生动的解答,现场听众都表示很有收获。


撰稿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 刘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