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RICE-CCES“中国大问题”讲堂 · 第4期:直面新常态下的中国财政改革

  •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5日浏览次数:

2015年4月9日18:30,受张军教授邀请,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登上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第4期中国大问题讲堂,就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及存在的问题等做了题为“直面新常态下的中国财政改革”的报告。本次讲堂由吴建峰博士主持,韦森教授担任评论嘉宾。

李教授首先从最近央视曝光的一件财政空转案例切入引题。在央视焦点访谈“子虚的房子、乌有的税”的这期节目中,揭露了江苏灌云县下车镇为了完成税收征收任务,制造虚假信息,盗用当地“板儿爷”朱某的身份,编造虚假的房屋交易合同,进而缴纳房屋契税的造假事件。在这个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让企业代为缴纳契税,契税上交国库后,再按规定下拨地方,再由地方返还给企业,从而完成了所谓的“财政空转”。在这个过程中,表面上“无人受损”,当地政府通过完成税收指标而受益,但财政空转却给国家财政秩序带来损害,即楼继伟部长所指出的,财政空转是目前造成财政困难的原因之一。通过这个案例,李教授生动地阐释了财政空转的含义,并进一步引出对目前财政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分析。

李教授指出,目前财政收入下降与我国财税收入结构上以流转税为主有关,流转税受GDP波动影响明显,而教育、科技、农业等税收支出则是刚性的,再加上“营改增”等改革,都对目前财政困难的局面产生影响。楼继伟部长强调,在目前困难局面下,不要征收过头税,竭泽而渔,增加企业负担,并强调财税下降时新常态。同时要坚决防止财政空转行为,切实维护财政经济的良好秩序。李教授指出,最近几年是财税改革的密集期,重要的财税体制改革立法化都要在最近几年完成。

对于财税体制的改革,李教授回到经典理论上去寻找启发。李教授指出,斯密的“法学手稿B”曾提出著名的税收四原则,而其中确定性原则尤为重要。确定性即意味着税收需要有严格的预算,并受到来自外部的监督和控制。斯密说“哪怕税负本身相当不公正,与税收的不确定性相比也是小得多的恶”。即税收征多少不是最大的问题,问题是征税的随意性,任意加税,危害最大,典型的例子是前阵子发改委和财政部随意的、连续三次增加燃油税。李教授认为,中国财税体制的改革步伐还比较缓慢,总体上目前仍是计划经济体制的财税制度。九十年代初中央还曾一度收权,财税上收但事权留给地方,结果导致土地财政问题尾大不掉,直到今日。

布坎南的理论带来的启发是,税收的制定是个政治过程,即是权力的斗争,进入这个政治过程的人都是普通人,即都有自私自利的一面,在办公事的时候,也会时刻谋求私利,因此“官僚不是天使”。完善的财税制度无法依靠官员和政府的自我约束,而一定是需要外部进行约束,预算法就是这样一层外界的约束。但是,李教授指出,目前的问题是,我们尚缺乏一条宪政之索,来约束财政。人大的监督职责被完全虚化,完全起不到监督预算的作用。每年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各部位、各地方在会后仍要进行大规模的修改和讨价还价。在未来几年中,在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约束的情况下要进行大规模的财税体制改革,这将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

熊彼特和瓦格纳的观点是,如果一个国家的财政是宪政的,那么这个国家也基本是民主的,财政是观察一个政权运作的最好切入点。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但是目前我国仍是从上往下的“统治”式的治理,而不是“共治”式的,目前的财税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产生了“财政无宪”的现象,比如上述所说的随意提高燃油税即为典型。党政一把手实际上是决定性的预算决策者。而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预算编制、审议、审查、监督税收立法的权力被虚化,恐难以承担未来数年财政立法和改革的重任。

之后,韦森教授作了点评。韦森教授指出,中西部地区税收空转的现象严重。地方上超额完成税收部分可以作为奖金发放,存在空转的激励机制。更常见的做法是用银行贷款作为税收上缴,再通过一些转移支付或税收返还的财政资金再还给银行,这样地方财政部门可以充政绩、发奖金。另外,据说东部地区则存在税收瞒报现象。韦森认为,中央应该减税,减税是最好的宏观政策,去年GDP7.4%,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仍超过8%,这说明税收弹性仍然超过1。现在中国的财政体制一方面是一些地方税收空转,另一方面是各级政府存在国库里和20多万个财政专户中的几万亿财政存款花不出去。李克强总理上任后,两三年来三令五申地要盘活国库库底资金,但是国库和各地政府财政专户中的财政存款就是降不下来,仍在4万亿元之上。这说明我们的财政体制确实到了不改不行的时候了。从全国来看,居民家庭的、企业的存款占比在下降,唯有政府和机关的存款在增加。这说明我们有减税的空间的。在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最好的宏观政策是减税,而不再是政府花钱。因此中央政府应该在整体上提出减税,这样地方就不需要在层层加码来完成上级的征税目标了,也就会慢慢解决各地财政税收空转的问题,也不必因为完不成税收任务而感到压力了。

韦森教授认可楼继伟部长的整体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路,即在目前的分税制体制下,事权在地方,而财政收入有很大比例以国税的占比较高上收到中央政府,然后再由一般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下到地方。这样就引发了“跑部钱进”的问题,也是目前一方面地方政府负债累累,另一方面国库中政府的财政资金花不掉的问题的根源。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其中讲了三个方面的改革,其中包括: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二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第三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前两点都有了进一步的动作,包括新预算法的通过和《立法法》确立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时间表。但是第三点究竟如何改,我们还没有看到具体的改革方案。但估计这方面的改革将会很难,也会遇到很大阻力。但是在目前的高压反腐运动下,也许是推行楼继伟部长的所提出的“财政体制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一个契机。但是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具体方案和动作。

对于楼部长的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份额,要把事权和财权(按照新的提法是“支出责任”)都进一步上收到中央政府改革思路,韦森教授认可,但也认为会遇到巨大阻力,因为这也将引发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改变,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因为,此前一直有学者认为,近些年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是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及地方政府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一个力量。如果事权和财政收入份额乃至支出责任在将来进一步上收中央,这是否会改变着靠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的增长方式,从而会带来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变化?因此,尽管2014年6月份中央政治局就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但是具体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是什么?如何展开?如何启动?能否在未来几年中推行?目前我们还不大清楚。

李炜光教授回应称,中国GDP的高增长的“故事”到2011年就“讲完”了,从1978-2011年的高增长只有32年,算不上多大的“奇迹”,日、韩、台等都曾经历了这样高速增长的阶段,而且时间持续长达四五十年。但问题是,经历了高增长后的日、韩等城市化率达到了70%以上,然而我国目前的进入新常态后城市化率只有54%。城市化未来的出路在哪里?李教授并不乐观。农民进城一买不起房,二不缴税,也无法享受到城市里的诸多福利待遇。

在之后的交流环节中,在场的专家学者踊跃发言,积极参与讨论,气氛相当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