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期】范剑勇:体制性土地管制与中国城市化:来自空间均衡模型基础上的地级城市证据

  •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7日浏览次数:

         2012年6月26日13:30-15:00,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710会议室,来自复旦大学经济系的范剑勇教授做了题为“体制性土地管制与中国城市化:来自空间均衡模型基础上的地级城市证据”报告。报告由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陈钊教授主持,经济研究中心的章元副教授以及经济学院的部分师生参加了这次讲座。


        范教授讲座分为4个部分。范老师首先参考外国文献对land regulation的研究,运用空间均衡规则:工资+城市公共产品服务=房价+保留效用,得出国外的传导途径:土地管制→住房土地供给减少→房价上升→城市人口增长减缓→工资增长加速。他借用前人的研究得出均衡解。在中国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流动人口主要在城中村或者城乡结合部租房住,对房价相对不敏感。范教授在模型中采用衡量城乡二元结构的虚拟变量与生产率冲击形成交叉项,观察其是否对城市的人口增长、工资增长与房价增长产生影响?


        接着,他介绍了基本的党政体制,结合经济活动,他认为地方政府的GDP竞赛使得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由投资拉动,其中大部分是基础设施投资。他认为中国的城市化主要是土地的城市化,地方政府先通过征地成立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协议转让或者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进一步进行作为资本金成立各类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地方融资平台),推动GDP增长,接着再进行下一轮的征地、招拍挂、基础设施建设。这样做的后果在表面上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隐性积累了地方政府的债务。


        然后他建立模型来论证这些理论。他选取的数据来自CEIC、人口普查数据和国土资源年鉴。在描述中他发现工业地价主要采用协议价格因此价格变化极小,而商品房土地在招拍挂后土地价格急剧上升,政府供给较少的土地就可以达到原来的财政收入。他也发现人口的城市化速度远低于土地的城市化速度。


        最后,他采用pool混合数据和面板数据做了回归,也添加了衡量非经济类的地方公共产品等控制变量。得出的结构都支持了原本的假设,在政府土地管制的情况下生产率的冲击对房价有正向影响,对工资也是正向影响,对城市人口影响不明确。


        讲座过程中,范老师与在做的老师同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章元老师提出核心变量可能存在自相关问题。陈钊老师提出在计算核心变量时不能仅考虑价格还要考虑土地的数量采用加权平均计算。报告在热烈的讨论氛围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