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ulsory Licensing and Patent Protection: A North-South Perspective
1995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英文缩写为TRIPS)的落实改变了发展中国家在专利保护(patent protection)与强制许可授权(compulsory licensing)之间的决策模式。来自美国范德比尔特大学的Kamal Saggi教授对此问题提供了模型化的解释。本次讲座由寇宗来教授主持,王永钦教授等出席了讲座。
讲座一开始,Saggi教授介绍了TRIPS、强制许可授权以及专利保护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1994年,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后阶段,TRIPS得到签署,并在第二年付诸实施,目前由WTO进行监管。” Saggi教授介绍道,在TRIPS之前,在诸如巴西、中国和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对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模仿与反向工程的行为大行其道,仿造产品的出现大大的降低了这类产品的价格,使得消费者受益。
“而在TRIPS之后,尽管可能性仍然存在,但是模仿已经变得越来越难,同时这种行为也违背了WTO的规定。这使得发展中国家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如何以较低价格保证专利产品的在国内的供给,同时又不违反WTO的规定呢?” Saggi教授指出,显然,一种手段就是承认专利保护,但是采取价格控制策略。“不过,没有一个专利所有者愿意在这样的条件下出售专利了。”另一个选择就是强制许可授权,在这种情况下,无需专利所有者本人同意,当事人就可以得到生产专利产品的授权。“从某种程度上说,强制许可授权是TRIPS第31款的规定所制造的‘灵活工具’,这给发展中国家一个非常可观的操作空间。”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发展中国家很快发现了强制许可授权的价值所在。在这一时期,有大量涉及到第31款的事例报道。”但是,仍然需要指出的是,强制许可授权仅仅为生产提供了可能,但是有关产品的质量却普遍低于正品。“这与模仿所呈现的问题是类似的。”因此,Saggi教授认为,发展中国家在专利保护与强制许可授权之间的取舍决策机制实际上是非常微妙的,需要细致研究。
在模型中,Saggi教授引入了发展中国家(即南方),其主要的策略在于决定是否对发达国家(即北方)的的专利产品进行模仿,而北方的决策在于是否要金融南方的市场。“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南方来说,trade-off在于模仿生产更便宜,但是质量却也很低。”
Saggi教授希望模型能够回答以下一系列问题。在模仿的情况下,到底有哪些因素决定了南方的均衡专利政策?强制许可授权的可能性到底如何影响这一政策?强制许可授权的福利效应?如果强迫南方实施专利保护政策,则模仿就会被禁止,那么这对强制许可授权会有哪些影响?以及TRIPS对于各个参与者以及他们的联合福利的影响?如果引入价格协商,则均衡专利政策受到怎样的影响?在TRIPS的情况下,强制授权制度的发生概率如何?
Saggi教授模型很好地完成了这个艰巨的任务。他总结认为,模型阐释了强制许可授权的影响范围及其社会价值对于南方专利保护政策的依存关系。如果要求发展中国家采取专利保护的政策,其更有可能会使用强制许可授权。同时,强制许可授权的效应在于,南方用了强制许可授权并不一定就有所得,而专利所有者也未见得一定有所失。
另外,Saggi教授认为,南方采用强制许可授权的意愿取决于其对于专利保护的态度。如果南方可以否认专利保护,则强制许可授权就不会出现,而且一旦使用这一策略,双方效率都有损失。如果南方不能否认专利许可授权,比如南方加入了TRIPS,则强制许可授权就会出现,而且双方效率均有改进。
最后,如果考虑价格协商的话,Saggi教授认为模型告诉我们,在没有强制许可授权的情况下,专利保护更有可能出现,“尤其是在南方能够协商出一个低于垄断价格的价格的时候”。这意味着,对于南方来说,高质量的产品更有吸引力,但是如果希望北方的高质量产品能够进入其市场,南方就不得不容忍模仿,这种容忍的代价是引入产品最低价格的提高。另一种情况,在强制许可授权的情况下,即便专利所有者拥有全部的议价能力,但是南方仍然会受益,尤其在质量差距不是很大,同时专利所有者也不得不降价以应对强制许可授权。从而,强制许可授权的可能性会继续减弱南方采取专利保护政策的激励。
石 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