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 R&D Tax Incentives Work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Evidence from China
技术进步对于经济增长与转型至关重要,而评判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准正是R&D支出。那么政府的R&D税收激励政策其效果到底如何,对于任何处于转型之中的经济体就非常重要。本期讲座,CCES很荣幸地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贾俊雪教授报告他对此问题的最新研究。张晏教授、王永钦教授参加了讲座,部分博士研究生也参与了讨论。
贾教授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相比直接补贴,R&D税收激励政策更为市场化,更为中性。所以,对于意在建立市场化经济制度的发展中国家而言,R&D税收激励政策变得越来越普遍。”贾教授回顾已有文献发现:“关于税收激励政策对R&D支出效应的研究,往往使用发达国家的数据,对于发展中国家关注有限。”
贾教授指出:“我们的研究特别关注税收激励政策与制度的相互影响。以中国为例,我们之所以向外资企业提供大量的R&D税收激励与税收补贴,正式弥补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不足。”贾教授使用中国两市非金融上市公司2007年至2013年的数据,使用GMM方法,重点考察了企业R&D支出对R&D税收价格的敏感程度。贾教授在控制了企业层面的特征、行业特征、固定效应以及时间因素之后,对样本进行了回归。
基于结果,贾教授得出以下结论:(1)中国的R&D税收激励政策对样本内上市公司的R&D支出没有显著性影响;(2)国有企业对R&D税收激励政策没有显著发硬,而民营企业则有积极反应,“10%的税收下降,可以带来约8.1%的R&D支出增长”;(3)税收激励政策与金融发展互补,即在金融水平越发达的地区,税收激励越有效。
文/石烁 摄影/陈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