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下午,第537期现代经济学系列讨论在经济学院710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来自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朱冬妮老师,报告的题目为“Does Strategic Ability Affect Efficiency? Evidence from
Electricity Markets”。 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的朱智豪教授主持,陈钊教授、吴建锋副教授、张晏副教授、奚锡灿老师及部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参与了此次讲座。
朱老师首先指出:德克萨斯的电力企业具有很强的异质性。而回顾文献,在产业组织领域,已有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大企业,因为它们具有市场势力。但是,朱老师提出:小企业是否存在某种和大企业的市场势力所导致的低效率不同的低效率?例如:不同企业在策略性定价上的不同精明程度,是否会导致某种低效率?以往文献中对企业的策略性行为的标准的假设是纳什均衡,亦即企业具有完全的理性来作决策。而较少有研究假设行为人是非理性的。而朱老师团队的研究,便是假设所有的企业都采取策略性行为,但是其中有部分企业不具备完全理性,从而就不符合纳什均衡假设;换言之,不同企业在策略性行为上的理性程度是具有异质性的。尽管在实验经济学领域,有很多关于有限理性行为的研究,但在实证领域,这方面的研究却极其匮乏,原因在于因果识别上的困难。例如:在生产异质化产品的企业中,其生产的边际成本数据是难以得到或估算的。而朱老师的团队研究的比较优势在于具有独特的数据,因为电力企业的边际成本虽然没有现成的数据,但是却是可以从数据中准确推断的。因为电力企业的生产是高度同质化的,而且可以观察到每个企业的机器的开机和关机时间以及相关原材料的成本。
接着,朱老师介绍了德克萨斯的电力市场的制度背景:电力企业在德克萨斯的电力市场上竞标,以及数据和估计策略。朱老师的团队将认知层次模型嵌入结构模型,建立了一个非均衡的竞标模型;并利用企业的竞标数据和边际成本数据来估计企业的理性程度。这项研究的主要结论是:第一,在策略性行为方面,不同规模的企业之间具有较强的异质性,小企业的策略性行为的理性程度不如大企业。第二,这项研究度量了小企业在多大程度上偏离理性,以及这种非理性行为造成了多少效率损失。第三,反事实分析的结果表明,小企业如果提高其策略性行为的理性程度,将在较大程度上提高效率,高达9%到17%。并且,如果企业进行兼并,将提高策略性行为的理性程度,同时不产生协调成本;前提是小企业参与兼并,否则,兼并所产生的提高市场集中度的效应将占主导。讲座过程中及讲座之后,与会师生与主讲人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文/张卓韧 摄影/张卓韧